自2011年的臺灣后,就沒有再出國旅行了。下個月2013年的4月和5月,分別會到港澳和巴厘島。這兩個 地方都是朋友提議,然後我附議的。反正也沒去過,就機票買買,然後確定了。
2013年的開始,認識了幾位5迷。心想:難得可以遇到和自己一起瘋狂的人,所以就做一件極度瘋狂的事情。我買了兩場新加坡搖滾區的演唱會門票。剛才同事給我算了下,我大概花了馬幣1,500++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演唱會上。天啊~我瘋了!!!
好啦,其實在決定買第二場票時,我自己也給自己說了:陳欣怡,這次是你最後一次了。停下來前,要去最瘋的一次……。陳欣怡說的!!!如果就醬貿貿然地停下來,日後要回想自己瘋狂的事跡,恐怕也想不起來。煙花之所以讓人念念不忘,因爲它在最燦爛后,留下黑影離去。
這兩件看似沒有關係的事,爲什麽會擺在一起寫。因爲我打算追5停下來后,存點旅費,去自己真的想去的地方(而不是別人說,然後我附議~),來個浪漫的逃亡。加油…… :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